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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销售代理企业定期年检须知
 

           2010年销售代理企业定期年检须知

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是取得民航局及地区管理局颁发的《经营批准证书》或中国航协颁发的《资格认可证书》的合法代理企业。
年检内容
1) 资格认可证书的有效期;
2) 注册事项的变更情况;
3)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4) 销售情况。
年检时间
中国航协按年度对销售代理企业的资格进行年检并报民航局及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年检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1)若代理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年检,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待中国航协总部批准后,通知当地代表处,可以准许销售代理企业延期30个工作日办理年检手续;
(2)代理企业正值年检期间申报到期换证、变更、更换证书、丢失补办手续的,一并要求其提供年检资料,同时办理年检手续,时间可按办理相应手续的工作日适当延长;
(3)2010年设立的销售代理企业,若不涉及工商营业执照增项等事宜,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年检费用
已取得中国航协颁发的资格认可证书的代理企业,通过年检后,年检费用为200元(已含税及其他工本费)。 
年检资料
 
销售代理企业申请年检,应当向地区代表处提交:
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年检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民航局及地区管理局颁发的《经营批准证书》或中国航协颁发的《资格认可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通过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非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全部销售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5、代理企业有分支机构的,还应当在登记表备注栏填写所有分支机构的名称;
6、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7、中国航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年检特别提示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在代理企业资格认可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待检查发现符合规定后,在其资格认可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其中,属于应当办理到期换证、变更登记、更换证书手续的,经办理手续后,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在新的资格认可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销售代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航协将作出不予通过年检的决定:
a. 不符合《资格认可办法》的标准和条件;
b. 未按《资格认可办法》规定办理资格认可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手续;
c. 年度内受到行政机关、中国航协两次(含)以上惩戒、处罚;
d. 年度内多次违规销售,被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货主投诉较多,并经查证属实;
e. 有其他严重违法或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年检的代理企业,中国航协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资格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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